王鹰律师
2021年9月,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梁某添加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的冯某微信,称自己是做“阿里巴巴和天猫,还有线下实体店的”并希望从原告处订购汽车配件,与冯某达成合作。合作期间,双方以消费... 查看详情 >>
案件背景:杨某长期向A公司供应眼镜配件,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双方交易习惯为A公司法人代表岳某到杨某处拿货,杨某填写发货清单由岳某签字确认。每月结束后,杨某微信向岳某发送账单,岳某通... 查看详情 >>
案件背景2024年6月27日傍晚,张一、张二的父亲张某在丹阳市埤城中心小学门口的垃圾箱内捡拾垃圾。19时30分许,被告汪某驾驶清运车来到此地准备清运垃圾,并阻止张某在此地捡拾垃圾,... 查看详情 >>
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王鹰律师作为四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代理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 查看详情 >>
在劳动争议频发的当下,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王鹰律师作为江苏丹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成功为劳动者李四讨回了应得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查看详情 >>